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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十六条规定。
(二)补贴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补贴标准为:对入池参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发行的信用评级达到3A等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利息与担保费的合计金额的5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规模的3.5%,同一申请人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人所属行业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列出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个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或深圳市政府其他重点规划发展方向;
3.作为入池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申请本条补贴时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并已还清本息,且还清本息的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
4.同一笔贷款未在我市其他政府部门获得过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贷款补贴;
5.企业入池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达到3A等级。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适用模板(适用申领单位/适用申领个人),个人申请人本人签名做出承诺,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做出承诺,填写承诺日期,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3.与放款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借款合同(单项借款合同),若贷款方式为“组合贷款”,应当体现或能计算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4.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
5.担保合同(担保协议书),担保协议书应体现具体的担保费金额。
6.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7.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如涉及多个知识产权质押,应提交对应的所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
8.由放款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统一出具的贷款付费文件、担保付费文件:
(1)贷款付费文件中须包含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及还清本息时间,还清本息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2)担保费付费文件中须包含担保费金额及担保费结清时间,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3)以上第(1)至(2)项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内。
9.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评级报告的相关材料。
10.材料上传提醒: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各项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制作为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应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对应名称的栏目,请勿将材料压缩上传,否则审批端无法查看,将导致退回补正。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主体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2023年度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后续步骤亦可下载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廉洁承诺书》至相应栏目;
2.上传借款合同至相应栏目;
3.上传质押合同至相应栏目;
4.上传担保合同至相应栏目;
5.上传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至相应栏目;
6.上传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至相应栏目;
7.上传贷款付费文件及担保费付费文件至相应栏目;
8.上传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评级报告至相应栏目;
9.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四: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已提交”,完成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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