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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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部位资助项目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二十条规定。
(二)资助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深圳市行业、领域、区域的企业和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上年度评价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
获评优秀的,每家资助15万元,获评良好的,每家资助1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年以上,且已向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2.参加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23年度评价并获评优秀、良好等次。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适用模板(适用申领单位/适用申领个人),个人申请人本人签名做出承诺,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做出承诺,填写承诺日期,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主体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后续步骤亦可下载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廉洁承诺书》至相应栏目;
2.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四: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已提交”,完成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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